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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小课堂:委托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1-08 已访问:2136 次

      从基础入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拍卖、走进拍卖、参与拍卖。同时,也为一些“拍卖乱象”正本清源,提醒社会各界警惕一些非拍卖企业假借拍卖名义误导、欺诈藏家的不法行为。

  Q:拍卖交易中委托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A:(一)委托人权利:

  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委托人在拍卖前可撤回拍卖标的,但应支付合理费用。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

  (二)委托人义务:

  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

  (三)竞买人权利:

  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义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五)买受人权利

  买受人未按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买受人义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及佣金,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