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0月16日13:00时在徐州市银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四楼东南拍卖大厅通过现场和汽车街网络拍卖平台同步进行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公务车辆:
①苏C53735柯斯达牌客车;②苏C53753柯斯达牌客车;③苏C00004柯斯达牌客车;④苏C7R980别克GL8;⑤苏C6B628现代ix35;⑥苏C7J178解放佳宝;⑦苏CF1U62起亚智跑;⑧苏C6X890别克君越;⑨苏C00197雅阁;⑩苏C91006皇冠。
10月14、15日在银地二手车市场四楼集中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每辆车1万元保证金即可参拍,报名截止至10月15日16时。
电话:0516-83705968 网址:www.xzzqpm.com
公司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55号(艺波巷内20米)
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拍 卖 须 知
受委托,拍卖人对徐州市企事业单位公车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标的:徐州市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详见《拍品目录》
二、车辆拍卖、展示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所有车辆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拍卖人提供的车辆情况介绍资料、清单、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车辆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业务人员口头表述的误差及影像传播效果承担任何责任。车辆如需维修,由买受人自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查看公开展示的拍卖车辆,充分了解拍卖车辆的状况、品质和瑕疵,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卖车辆的现状,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车辆按标的现状展示拍卖,拍品目录、拍卖车辆展示信息表及技术状况表中的表显里程、事故状况、保险、排量等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竞买人务必亲自考察拍品,如与实际有误,拍卖人不做担保。
三、拍卖规则:
1、委托人、拍卖人依法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更正拍卖车辆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2、本场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或叫价的方式应价及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3、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增价幅度,有权对现场出价进行确认,竞买人同时举牌的,以拍卖师确认为准。
4、竞买人需根据增价幅度进行加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增价幅度,高于不受限制;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每个号牌仅限成交一辆车。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交回成交号牌。
四、成交付款:
1、本场拍卖会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2、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向拍卖公司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以及代收款项等。逾期未付清款项的,作违约处理,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竞拍保证金和成交付款账户应是买受人名下银行账户(即成交付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确须委托他人代付的,双方必须到中桥拍卖公司办理代交款授权承诺手续。
五、车辆转移登记(过户)约定:
1、拍卖车辆号牌车管部门全部收回,买受人转移登记时须另行选取车辆号牌。
2、车辆交付给买受人前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委托方均已处理,如过户时发现仍有个别未消除的违章记录,买受人可自行处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或等待委托方进行处理,如因此耽搁买受人过户时间,请买受人予以谅解,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3、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的买受人即为实际购买人,车辆转移登记时不得更改。
4、企业车辆成交后,买受人请等待数日,企业开具发票后,买受人自行前往产权单位领取。
5、事业单位车辆,国税局及市车改办授权给中桥拍卖公司代征车辆增值税、附加税等,买受人凭代征税收据至银地二手车市场交易大厅换领二手车交易发票并办理过户。(代征车辆增值税暂时只能开具收据,无法单独提供发票;竞买人确需发票的,请考虑清楚再举牌竞拍)
六、车辆交付:
1、本场拍卖会成交车辆,买受人交清款项后即可提车。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交款项后,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交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徐州银地二手车市场提取成交车辆。逾期未交接提车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及滞纳金(保管费用及滞纳金标准为100元/天/辆车);逾期一周仍未提车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收到车辆钥匙并签署交接提车单后即视为交付完毕,买受人凭交接提车单至车辆存放地提取车辆。
3、自交付之日起,车辆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处理:
1、每份的保证金仅针对其对应的成交车辆,如果买受人对该车辆出现违约行为,该保证金仅对该车辆做违约处理。
2、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其已付的竞买保证金、首付款和其他已付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车辆收回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果再行拍卖所得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或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作为违约处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个别车辆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遇到问题的,拍卖公司将尽快予以解决,因此可能会耽搁一些时间,请买受人谅解,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如拍卖车辆因未发现的瑕疵、档案问题等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过户)的,拍卖人向车改办汇报后可以退车,并全额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款项,对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鉴于拍卖车辆均为旧机动车,外迁车辆须符合迁入地车管部门对尾气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及其他准入条件,具体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拟迁入地车管部门,拍卖人不负责相关信息核实确认。拍卖成交后因徐州市车管所不予提档或提档后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买受人须承担的相关税、费
以下税费为现行政策,如相关部门有调整的按实际执行为准:
1、车辆增值税等: 合计约拍卖成交价的2.8% (事业单位收取,企业不收)
2、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价的5% (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3、车辆评估费: 500元/辆 (代评估公司收取)
4、车辆封存保管费: 300元/辆 (代保管单位收取)
5、汽车街平台交易费:200元/辆 (汽车街平台收取)
拍卖成交后,成交款及以上税费均由汽车街平台统一收取结算。
7、交易服务费: 300元/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
8、牌照费等其他: 按照车管所规定 (车管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