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主拍)、徐州中桥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品目录》
二、拍卖会时间:2016年 3 月 19 日9:30时
拍卖会地点:沛县老交通局二楼会议室(老人民会堂东50米路南)
三、车辆展示时间:自2016年 3 月 14 日至2016年 3 月 16 日9:30―16:30
车辆展示地点:沛县老交通局院内
四、竞买登记办理时间:自2016年 3 月 14 日至2016年 3 月 16 日9:00―17:00
竞买登记办理地点: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 沛县汤沐西路汉源宾馆 )
五、竞买登记办理主要事项: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被授权人必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竞买人须签署《竞买协议》及其他拍卖会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人有权对竞买人的资格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可拒绝其参加竞买。
3、竞买号牌及保证金数额
本场拍卖会限定竞买号牌300个,竞买保证金为每个号牌人民币10000元(每个号牌仅限成交一辆汽车),每位竞买人限报名5个号牌。
4、保证金交纳方式(不接受现金):
(1)银行转账方式(柜台办理或网银),须将银行交款回单或网银打印凭证交至拍卖公司报名处;
(户名: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工行沛县正阳路支行 ,帐号: 1106 0270 0930 0023 868 )
(2)刷卡方式(须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按银联规定收取80元/笔刷卡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3)银行本票方式(拍卖人公司名称: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竞买保证金付款账户应是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即竞买保证金付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代付,双方必须到拍卖公司报名处办理竞买保证金代付授权手续。
六、车辆展示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所有车辆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拍卖人提供的车辆情况介绍资料、清单、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车辆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业务人员口头表述的误差及影像传播效果承担任何责任。车辆如需维修,由买受人自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查看公开展示的拍卖车辆,充分了解拍卖车辆的状况、品质和瑕疵,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拍卖规则:
1、拍卖人、委托人依法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更正拍卖车辆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2、本场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或叫价的方式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3、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增价幅度,有权对现场出价进行确认,竞买人同时举牌的,以拍卖师确认为准。
4、竞买人需根据增价幅度进行加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增价幅度,高于不受限制;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每个号牌仅限成交一辆车。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向拍卖公司人员交回成交号牌。
6、竞买人之间不得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作为违约处理。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悔拍,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付款期限: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逾期未付清款项的,作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别说明:成交付款账户应是买受人名下银行账户(即成交付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代付,双方必须到拍卖公司报名处办理竞买保证金代付授权手续。
九、买受人须承担的相关税费
1、车辆增值税:拍卖成交价的2%; (此项为国税部门收取)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的万分之六; (此项为地税部门收取)
3、交易服务费(开票费):400元/辆 (此项为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票时收取)
4、代办过户服务费:400元/辆 (拍卖公司收取)
拍卖公司统一代办过户或提档等手续,代办过户服务内容包含:车辆牌照、拍照、拓号、拆装车牌、现场服务。
十、车辆转移登记(过户)约定
1、本次拍卖车辆号牌车管部门全部收回,买受人转移登记时须另行选取车辆号牌。
2、车辆保险到期的,转移登记前须补办保险,补办保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存在违章违法记录未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品目录中的违章违法记录为在网上查询得出,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4、本次拍卖车辆在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前不得移动,转移登记完成并安装好新号牌后方可提取车辆。
5、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的买受人即为实际购买人,过户时不得更改。
6、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2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交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沛县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车辆交付:
1、买受人须在办完车辆过户(转籍提档)手续后1日内凭身份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变更后的行驶证及登记证书与拍卖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接提车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及滞纳金(保管费用及滞纳金标准为200元/天/辆车);延迟一周仍未提车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收到车辆钥匙并签署交接提车单后即视为交付完毕,买受人凭交接提车单至车辆存放地安装牌照并提车。
3、自交接之日起,车辆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违约处理:
1、每个号牌的保证金仅针对一辆成交车辆,如果买受人对该辆汽车出现违约行为,该保证金仅作为该辆汽车做违约处理。
2、买受人违约,其已付的竞买保证金、首付款和其他已付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车辆收回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果再行拍卖所得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风险提示及特别说明:
1、如拍卖车辆因拍卖前未发现的瑕疵、档案等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过户)的,拍卖人将全额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款项,对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鉴于本次拍卖车辆为旧机动车,外迁车辆需符合迁入地车管部门对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及其他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核实确认。拍卖成交后因徐州市车管所不予提档或提档后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拍品目录》中,如果标注年检过期的,成交后由专业授权机构办理年检检测,若检测结果为年检不合格,竞买人已经缴纳的成交款、拍卖佣金等款项按竞买人提供账号原额无息退还(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责任)。若检测结果为合格,则买受人需支付年检检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保险过期的车辆,补交的保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车辆明细表》中“㎡牌车或警牌车”是特种车辆,档案需由省公安厅迁出,由于“㎡或警”牌不需要环保检测,拍卖成交后由拍卖公司授权专业机构办理黄绿标(年检)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黄标(年检不合格),或者因档案问题无法过户的,竞买人已经缴纳的成交款、拍卖佣金等款项按竞买人提供账号原额无息退还。若检测结果为绿标(年检合格),并且可以过户的,则买受人需支付黄绿标、年检检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保险过期的车辆,补交的保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所有车辆按标的现状展示拍卖,车辆明细表及现状表中的里程数为车辆仪表盘中显示的里程,实际里程数不详;排量以登记证书为准,登记证书未注明的,以车身铭牌标示为准。
特别提醒:特种车辆①过户手续复杂,时间可能较长,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充分考虑此因素,承担其风险。②在办理黄绿标(年检)检测时,部分车辆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出现电池损坏和汽油已用完,所以办理检测时可能需要更换电池和加油10公升。买受人应自备电池和油料,如需代办机构代为办理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更换电池费用以票据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须知、授权委托书(样式)等资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sjdpm.com浏览。未尽事项,请联系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2、咨询电话: 15805223451 13512576392 89685588 83202087
3、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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