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根据业内约成的惯例,凡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通常是艺术家的精品或重要作品,甚至是代表作,其价格也不以常规论,有时要上涨30%到50%,甚至100%。如果是某一名家重要时期的重要作品,则要上涨十倍、十几倍。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对于出版物来说,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以1992年为界,1992年之前的出版物可信度比较高,1992年之后的出版物则要小心鉴别,防止上当。那么,不法画商利用出版物作伪的手段有哪些呢?
一、雨夹雪
画集外观与真画集一模一样,但内芯一页真画、一页假画,俗称“雨夹雪”。这种画集一般是盗版画集,也有在出版时就将假画夹入其中的,甚至还有整本画集作品全假,只有封面是真的盗版画集。有位藏家在某古玩城买一幅陆俨少《幽居图》。因为卖家说是《陆俨少书画精品集》中的收录。过了几天,这位收藏家带着画作到鉴定家萧平处请教。萧平看画后说:“画和款字都不好,东西不对。”鉴定为伪作。然而,让萧平也疑惑不解的是那本画集。于是萧平便拿出陆俨少送给他的画集对比,这一对比,赫然发现,这本画集是假的,画集外形、纸张、装帧与原画集几乎一模一样,中间则一页真画,一页假画,犹如“雨夹雪”一般。
二、无中生有
画商手中向别人兜售作品的画集属子虚乌有,完全是他凭空杜撰印刷的。这种画集通常是假冒一些出版社的名义,在规模较小,成本较低的印刷厂印刷,显得有些粗糙。笔者便遇到过这样的骗局。有一次,有位企业家拿来一张喻继高作品《樱花飞鹊》,希望鉴定。我一看便断定为赝品。对方取出一本画集,说明该作品乃是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画集中的作品。
我仔细翻阅后,发现该画集入选的四十四幅作品均为赝品。画商就拿着这本画集在山东、浙江一带兜售赝品。这本画集貌似正规出版物,书号、条码一应俱全,还把笔者的拙文《美的制造家》作为序言,冒充“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印数标为5000册。这本画集还利用名家题跋混淆视听,妄图增加赝品的可信度。其中冒充武中奇题跋的有两幅,冒充黄养辉题跋的有三幅,冒充刘海粟题跋的有三幅。因为造假者的精心作伪,本画集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这本画集经笔者向媒体披露后,相关的造假手段方被公之于众。在此之前,伪造某某出版社出版的浙江画家《何水法画集》,其手段与之如出一辙。
三、克隆做旧
不法画商选择某一画家已经出版的画集做母本,进行模仿克隆,外观与母本完全一样,但里面的画页已经调了包,都是不法画商准备出售的赝品。由于是刚刚印刷的出版物,看起来时间不够,缺乏岁月的沧桑感,便将新印的出版物进行做旧处理,以旧画集的面貌示人,达到出售赝品的目的。
四、集资出版
如今出版形式有正常出版、合作出版、自费出版等多种。艺术市场认可的出版物,通常具备以下几种特征:①是出版社出版的本版书,有明显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②在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柜台上能买到,保证货源来自主渠道。③在一些图书馆里能查阅到该书。有人利用出版管理上的漏洞,几个人集资花钱买书号,花钱印刷,利用人们对出版行业的不了解,吸引别人上当。通常只印几百本,或是几十本,随同画作赠予购画者,以证明该画曾经出版过。入选作品的提供方来自不同的群体,非常复杂,应酬品占的比例相当大。主编的良知决定入选作品真伪的多寡。当代画家的作品集有时会请画家看一下,把把关。有的做贼心虚,根本不给画家看。只要交版面费就可以刊登。笔者近十年间在上海、南京、成都、北京、山东等地遇到这类所谓出版物上百本,大多数内容惨不忍睹。
五、以学术名义出版
为了让赝品更好地销售出去,必须想方设法让它披上漂亮的外衣,看起来光鲜无比。利用学术的名义搞出版是惯用的手段。2000年春,上海博物馆推出“金刚神韵――傅抱石金刚坡时期作品展”,展品均为赝品,其中有许多巨制。展出同时推出出版物,具有很大的欺骗性。2002年,一伙骗子以发现石鲁文革期间作品为名,在北京召开学术研讨会,一些专家学者受蒙蔽上当。骗子以学术研讨会的名义,出版了相应的画集、出版物,坑骗了不少购画者。
六、境外出版
不少画集在境外出版,主要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境外注册成立一家出版社很容易,成本很低。向大陆出售书号,每本也只收取几百元管理费,这样无形中降低了出版成本,同时没有像大陆出版社审批那么严格,而且周期比较长。
由于境外信息不畅通,许多人并不了解境外出版物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出版流程,更不知如何去查阅,到哪里去查阅,这样给作伪作者提供了可乘之机。